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創新在華人企業的瓶頸

過去幾年我們為企業進行了一些創新課程與訓練,並且成立了「中華創意與創新管理協會」。累積了幾年的經驗,我們發現當前在華人企業存在一些共同的瓶頸。

首先,許多公司錯誤地認為創意是創新的全部。創意在於訓練個人想出他人所想不到的點子;創新則是以新構想為起點的一系列實踐構想的過程。創意著重於個人思考訓練;而創新也強調組織思考與學習。創意不牽涉組織的變革;但沒有組織變革、或不能夠在現有組織架構下尋求新出路,幾乎不可能創新。創意者無須關心組織,但創新者必須具備組織能力。

這些年比較流行的TRIZ往往讓人認為就是創新,但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TRIZ最多是訓練一般人系統地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它距離創新甚遠,甚至也不能說是創意訓練。尤有甚者,「系統思考」本身就與創新精神、創意特質互相抵觸。

其次,因為許多公司誤把創意當創新,以至於認為公司能夠有許多創意人才,就可以進行創新。然而,幾乎所有的創新公司都表明,沒有滋養創意人才的環境、讓他們能夠高枕無憂地發揮長才,創新幾乎是空談。而愈有開發創意能力的人,愈不願意受組織牽絆。因此如何能夠平衡組織程序與創意開發之間的緊張關係,成了創新領導者的重大挑戰。

成功的創新者如Steve Jobs在這方面都是高手。Steve Jobs自己就坦言,他最大的長處就是能夠激勵聰明的頭腦,讓他們充分發揮才能。

第三,過分強調個人創意能力,卻忽略組織創新能力。如上所言,創意並不等同於創新。假如我們把創意開發到成功商業化視為一個完整的創新過程,那麼創意開發可能只佔其中不到百分之一,雖然這是最須突破的一步。例如我們現在可能並不陌生的開放式創新。在Procter & Gamble總裁Lafley推動此一構想時,他所面臨的最大挑戰並不是如何對開放式創新模式精益求精,而是來自公司内部的反彈。他讓人讚賞之處就在於如何説服一個十三萬人的保守企業,接受一個完全沒有被過檢驗的全新理念;而該企業少有資遣,升遷也多發自内部,一般認為是無法變革的。

在一個對創新充滿惡意的企業環境如臺灣,這點尤其重要。因為一旦有了創新思維之後,實踐創新思維必須要符合千層萬道的程序要求。一旦程序有誤,馬上落人把柄,一切將付之流水。

有些公司自認連那百分之一也無法跨越。然而,如果組織成功地具備創新能力,這百分之一甚至未必需要跨越。最明顯的例子就是P&G所開展的開放式創新。Lafley非常清楚公司内部研發效率不彰,於是乘著網路第二版的竄起,將整個網際網路包絡成為研發團隊的一部分。如此一來,P&G完全不需要改變既有研發人員的創新能力,就可以進行大規模的創新。

順著P&G開放式創新的例子,當前華人企業所面臨的第四個創新瓶頸就是只循著單一途徑創新,而無法多方探索創新的可能。例如許多企業一味希望員工都具備創新能力,但開放式創新印證了「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如果企業組織具備創新能力,並不需要企業主處心積慮地訓練員工成為創新人才。尤其在一個向來是理工掛帥、忽視管理教育、輕蔑藝術創造的社會如臺灣,要求所有工程師成為創新人才、藉由文藝訓練提升創新水平,無異是緣木求魚。工程師、秘書、企業内、企業外、高階主管、低階員工、男性、女性、科技部門、銷售部門,都可以成爲創新的泉源。

第五,誤把全部門參與當成跨領域溝通。創新的道理如同兩性生殖:異質的兩個個體結合就有著無窮無盡的可能。換句話說,跨部門溝通是創新的必要條件。許多企業藉由全員參與訓練聽講,以爲這樣就是全方位創新,其實不然。缺少異質交流,缺少了類似像生物學上兩性生殖所產生的那種異質踫撞、摩擦出那種火化,這樣的參與只是增加無數互不相干的獨立倉儲(Silo)。

許多公司會問,跨部門溝通已經是日常作業,那麼爲什麽還是無法創新。當前的跨部門甚至跨組織溝通是建立在功能要求之上,但是創新所需要的跨部門溝通是沒有邊際的。美國許多創新或是知識管理專家就指出,創新往往孳生於員工餐廳、員工休息區,就是因爲那兒的對話沒有功能要求、甚至可以天馬行空,而天馬行空往往正是創新的濫觴。

第六,誤把創新當成產品延伸。創新是組織的變革,把創新定位在新產品開發,無異矮化創新,這對創新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我們來看幾乎所有推出創新產品的公司,例如前面提到的Apple以及P&G,還有其他許多例子,如GE、Google、Intel,甚至Four Seasons,不勝枚舉,這些公司能夠推出創新產品,無一不是先存在著管理創新,以此作爲溫床,進而才形成產品創新的機制、新產品才可以源源不斷地推出。這些創新公司許多都進行組織創新或是以新的組織形態出現。

以上所說,都是關鍵癥結,也説明了爲什麽重大創新都發生在歐美,而不在華人社會。當前的創新工作,首先就應該是明白這些癥結、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