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掩飾撇清還是企業經營之道嗎?

面對醜聞,企業應該誠實面對還是掩飾撇清?水門與恩隆兩事件、與嬌生公司的泰樂諾下毒事件可以做個對比,答案是至為明顯的。

一九七四年八月九日,美國總統尼克森因為水門事件辭職下台。原因是在一九七二年六月七日,五個不明男子因為潛入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座落於水門辦公大樓的總部而遭到逮捕。FBI 發現,這些人受雇於尼克森的競選職工,從事間諜活動。

這件事本來和尼克森無關,但問題就在於六天之後,尼克森開始介入,要求 FBI 停止調查。之後又在接受 FBI 偵詢以及後來眾議院的公聽會上說謊。

尼克森原以為事情可以大而化之,但他與部屬討論如何掩飾此一事件,全有錄音留存。一九七四年七月間,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要求尼克森交出這些錄音帶。當全國人民親耳聽到尼克森如何命令部屬掩飾水門事件,舉國譁然。不到一個月之後,尼克森辭職。

另外一件醜聞是二○○一年美國的恩隆案。恩隆案根本就是企業蓄意造假。在總裁與董事會主席史基林(Jeff Skilling)與雷伊(Ken Lay)兩人的謀劃下,創造許多相關企業(Special Purpose Entities),從事逃稅工作,並且將恩隆的財務損失編入這些相關公司帳上,使它的財務報表顯示良好的經營績效。

當兩名華爾街日報的記者開始揭發恩隆的不當行徑,史、雷兩人的反應也是極力掩飾,並且撇清那些相關企業與恩隆之間的關係。這還不要緊。負責恩隆的會計公司安達信(Aurther Andersen) 也幫著恩隆銷毀犯罪證據。結果呢?不但恩隆倒閉、史基林判刑二十四年又四個月、雷伊在還沒判刑前就因心肌梗塞死亡,安達信也被吊銷執照、清算結業。

這兩件大概是美國歷史上最有名的、因為掩飾罪行、撇清相關人士和組織而遭致懲罰的例子。美國企業界有句話,「too big to fail」,尾大不倒。但不管是總統、恩隆、還是安達信,只要涉及醜聞,尾大不倒這四字真言也無法消災。美國政府與人民看著他們下台倒閉,絕不同情。

反之,一九八二年的泰樂諾(Tylenol)事件,卻是企業面對現實、勇敢解決的案例。從那年九月廿九日起,連續七人因為服用泰樂諾特效感冒藥而死亡。嬌生公司立刻對醫院、經銷商提出警告,並且停產。不到一個星期,嬌生公司回收市面上所有的泰樂諾。它甚至還向全美國宣導,不要使用任何含有泰樂諾的產品。雖然嬌生公司因為此一事件損失超過一億美金,而泰樂諾的市場佔有率則從百分之三十下滑到只有百分之八,但很快就在一年之內恢復。這完全歸功於嬌生公司的坦白與迅速的危機處理。

在任何時代,企業競爭都是相當激烈。因此對缺乏創新能力的公司而言,遊走灰色地帶,賺取邊際利益,成了生存關鍵。然而,這種介乎合法、非法之間的經營方式,在過去也許可以瞞混過關,但時代愈來愈進步,企業想要文過飾非,恐怕只會失去更多支持或顧客。

為什麼?在過去,企業經營與社會沒有太多關聯。老百姓安然過日,企業的權謀詐騙、鬥爭勾結,與之何有哉。但是今天的老百姓都感同身受,大企業的任何舉動與社會息息相關:從破壞環境到操縱市場、從社會責任到所得差距,大企業成了除了政府之外另一頭無所不在的巨獸。更何況現在新聞自由、資訊透明,大企業的敗跡或是良行,無疑都是他們是否可以生存的參考指標。

因此在今天這個時代,如果還不注意企業形象,只知掩飾撇清,企業就算規模龐大、有政府撐腰,在社會的要求下,恐怕還是難以永續。唯獨扛起社會責任,承認錯誤,落實「企業倫理」與「永續管理」,才是真正有眼光的經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