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走出經濟陰霾—創造性破壞與制度改良

一九二九年,世界發生大蕭條。羅斯福提出新政,擴張政府預算,不僅解決了田納西流域的水患,也因為公共支出而刺激了國家消費,使得美國走出了蕭條的陰影。羅斯福成功的經驗,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爾後參考仿效的對象,而其中最為我們熟知的,就是一九七三年之後石油危機導致世界經濟危機,蔣經國提出的十大建設。

這一次美國信貸所導致的經濟危機,力度也許不如大蕭條,但解救的方式卻更為複雜。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羅斯福的新政是在沒有通貨壓力的情況下生效的。十大建設之前的通貨膨脹雖然有百分之四三之譜,但當時國民經濟屬於低階段,政府支出拉拔的效果比較明顯。而今不僅台灣,即使全球所面臨的問題都是全新的:一方面衰退與通膨同時出現,另一方面過去的解救方案時空不同,人民也因此不信任。

振興經濟有政府的作用,如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但回顧歷史,作用比較大的卻是熊彼得所說的「創造性破壞」。簡單地說,創造性破壞指的是創新做為經濟進步的基礎,而創新的產生往往伴隨著對現行體制的破壞、或傳統的中斷。

八○年代雷根主政,創造了美國的榮景。但經濟的擴張並沒有無限期地延續。到了八○年代末期美國出現信用合作社危機(S&L),七百四十七家信合社倒閉,房地產萎縮。不過到了九○年代中,資訊科技、尤其是網路發展,帶動世界經濟的前航。葛林斯潘在二○○○年的時候認為,九○年代標誌著顯著的生產力進步,而其原因在於資訊科技的創新改變了經濟結構。但到了今天,次貸危機證實,資訊科技也無法讓經濟持續繁榮。

這段歷史、還有包括第一次與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歷史,告訴我們經濟發展、甚至是公司成長,是一個斷續而非連續的過程,而拯救前次的衰退,靠的都是新價值與新科技的出現。這種揚棄舊有體制,而由新思維帶動下一波的飛躍,就是創造性破壞的過程。

然而這裡有兩個問題:為什麼科技革命或是價值革命會在某些經濟體發生,卻不在其他經濟體發生﹖就算有了科技進步,什麼樣的條件才可以讓科技發揮改變結構的作用,進而導致大規模的生產力提升﹖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很多,但「制度」絕對是重要的因素。例如,以微觀來看,美國和英國都是在專利權法獲得保障之後,發明才一日千里。以宏觀來看,沒有中產階級的崛起與王權受到限制、沒有自由市場的機制、沒有十三州互相的制衡,讓意識型態的包袱無法困擾新大陸,英國和美國是不可能成為創新的溫床的。而另一方面,當體制活化,科技也能夠發揮比較大的作用。舉例來說,同樣是資訊科技,體制靈活的經濟體就可以將它運用到決策層面,從而改變組織的根本結構、適應新的挑戰。反之,就最多只能把資訊科技擺在改進流程的層次上。同樣是顧客關係管理系統,體制靈活的經濟體就可以用來維繫品牌向心力,反之就最多只能成為分析顧客資料的工具。

因此,制度的良寙與否,決定了「創造性破壞」的平台是否存在。而這平台是不存在於台灣的。從創造性破壞的觀點來看,非常容易解釋—台灣的體制僵化,無法鼓勵創新。也因此,面對當前結構性崩潰的經濟危機,台灣大概真的只有等待國際經濟情況好轉,才能跟著得救。

但政府可以做的是乘機改變國家體質、優化制度。例如,台灣體制僵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央集權。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例子是中央集權國家導致根本的創新活動的。即使有,也終將落入折戟沉沙的命運。因此,是否可以考慮在中央與縣市政府之間另外架設行政單位,譬如是州、郡、甚至是省,並且讓該單位大部分取代現有中央政府職權。對於公務員薪級比敘、外國人才包括大陸移民政策、大學體系尤其是私立學校管理作風等等,都是可以鬆綁調整的。甚至趁現在世界各個公司市值降低,將外匯存底以主權基金的方式在全世界運作,也可考慮。

巴枯寧說,破壞的激情,就是一種創造性的激情。中國人說「不破不立」。當前經濟問題嚴峻,考驗著各個國家或公司制度的良寙以及顯現制度必須更改的迫切性,因為這涉及是否可以提供創造性破壞的溫床、面對危機的復甦能力、以及危機過後成長的動能。我們必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