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以國際化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時至今日,相信不會有人否認社會責任對管理的重要性。我們也都知道,不能光教資本主義的理論,還要讓學生具有社會意識與參與感。但是怎麼做?

我們先看一個例子,就可以知道,「怎麼做」,比「知道要做」重要太多了。二○○五年,美國通過保護動物法修正案,規定土地使用不得傷害受保護動物。這項法案立意雖佳,但造成的結果卻是地主將土地變得不適合該種動物生存,這樣在他的土地上就不會出現受保護動物,政府就不會干擾他了。

這種稱為「乖張誘因」(Perverse Incentive)的例子不勝枚舉。它們活生生地證實了一句話,「徒善不足以自行」。

那麼該如何誘使企業界盡社會責任呢?以台灣而言,國際化是非走不可的路。

首先,企業的競爭是力的對決。當社會責任是企業負擔的時候,強迫企業盡社會責任、微薄的減稅或其他方式的鼓勵,往往只是聊備一格。但如果社會意識抬頭,環保團體的力量夠大,企業就不得不面對。台灣的環保與社會運動聲音夠大,但力道不足,往往得得到政府認同才可以發揮對企業的制衡作用。此外,運動也和政治意識型態瓜葛過深,喪失了應有的獨立性。

反觀歐美的社會運動,力量大到不只是讓企業攬上社會責任,更重要的是這些力量持續不斷,也因此讓企業發現,與其閃躲遮掩、兵來將擋,不如將社會責任融入公司決策系統。如此,不僅可以與社會運動永續地勢均力敵,甚至可能因為與社會運動的接觸,發現社會責任帶來的商機。

所以,許多人批評國際化,認為是資本主義國家進一步剝削開發中國家。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全面的國際化事實上也將全球社會運動的資源帶入台灣。

其次,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是向下紮根的工作。這方面,歐美與台灣差距甚遠。不知二、三十年前開始,歐美所有的管理學院就教授企業倫理;而台灣到現在,大概有這門課的學校屈指可數。到了今天,企業倫理不僅是歐美管理學院的必修課,更將企業倫理、社會責任、生態保育、環境經濟學等主題,綜合成為一門新的學問:「永續管理」(Sustainability Management)。永續管理的範疇也超過了傳統所說的公司社會責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在聯合國「全球盟約」(Global Compact)的推動下,許多國際性的認證組織紛紛採用「盡責管理教育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Management Education)。這些組織包括負責管理學院入學考試的GMAC、美國管理學院認證單位 AACSB、歐洲管理學院認證單位 EFMD 等。當前這些認證單位雖然沒有要求會員採行類似的公司社會責任原則,但將來未必不可能成為命定。

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永續管理」幾乎成為歐洲的顯學,例如全球首屈一指的 IMD,就成立企業永續管理論壇(Forum for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Management);INSEAD 也成立了永續研究中心(INSEAD Sustainability)。澳紐也不落人後,成立了亞太社會商業學會(Asia Pacific Academy of Business in Society)。

台灣許多管理學院當前正在推動國際認證,這其實就在無意之間,將企業倫理的概念引進國內。而隨著認證機構對CSR的要求愈來愈高,間接就推動了台灣CSR向下紮根的工作。